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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继续实行早稻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

   眼下正值春耕备耕时节。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了粮食产销扶持政策,向广大粮农送去了“大礼包”,力图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耕地抛荒、鼓励农民主攻单产,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供需安全,实现2006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1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以上的目标。
    据了解,这些粮食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继续实行早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政策。确定今年早稻谷的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0元。对省内用于地方储备粮轮换的订单粮食,在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每50公斤加5元的政府补贴(其中,金华、衢州两市由省委托收购的储备粮价外补贴标准为7元)。
    --稳定和完善对种粮大户的直接补贴和良种补贴政策。对全年水稻、油菜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大户和管理完善、运作规范、社员30户以上的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社员,以及杂交水稻制种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由省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同时,对种植省确定的优质水稻品种面积在20亩以上的大户等,给予每亩5元的良种补贴。
    --扩大发放粮食预购定金的试点范围。去年,全省36个县(市、区)共向558户种粮大户发放预购定金877.66万元,反响良好。为此,今年浙江省将扩大发放试点范围,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对具备一定规模、信誉好的种粮大户,在签订"储备订单"后经信贷部门核准预付一定的收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农发行贷款,财政给予贴息。
    在3月13日举行的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要求各级粮食部门牢牢把握"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粮农增收、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进一步保护、调动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快推进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推进浙江省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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