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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粮通讯》2007年第12期

省局召开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

 

  625日,省局召开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会议由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承芳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省局行评办常务副主任肖文群同志宣读了省局《致全省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党组成员、副局长、省局行评办主任路线同志宣读了《2007年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作说明,党组书记、局长、局行评领导小组组长熊根泉同志作动员讲话。省局副巡视员尹国柱、刘作棣出席会议。省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南昌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粮食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及粮食购销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熊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我们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全省粮食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感。近年来,全省粮食部门组织开展了政务环境评议评价、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行风评议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执法水平不高;有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有的企业不讲诚信,在粮食收购中压级压价、克扣群众,在粮食销售中掺杂使假、价外加价,尤其是在最低收购价粮和省储粮销售等政策性业务中,强买强卖、刁难客户或变相牟利;有的企业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空子,套取国家补贴,擅自动用最低收购价粮食;有的企业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等,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粮食部门的形象,必须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效地加以解决。

  熊局长强调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表达粮食系统诚恳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诚意,增进群众对粮食工作的理解、支持。二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开门评议,做到评议过程由群众来监督,评议结果由群众来裁判,整改效果由群众来检验,切实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和检查评议。要对照上级反馈的意见和自己查找收集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市县两级粮食局要主动与本级统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科学设置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要聘请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评议员,认真负责地开展检查评议。四是坚持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在评议对象范围上,侧重于窗口部门和购销企业、机关内具有审批、发证、收费、执法职能的科室和单位;在评议内容方面,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要侧重于解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高效服务、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的问题,购销企业要侧重于解决执行政策、遵章守纪、诚信经营、服务“三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评议过程中,要抓好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整改建制、检查评议四个环节的工作,这是整个行风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关键所在,必须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征求意见要突出“广”;自查自评要突出“深”;边评边改要突出“快”,所有问题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五是坚持突出抓好整改,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改进工作”的态度,对群众、基层、企业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六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既要做好评议工作中省政府的规定动作,又要有粮食部门的自选动作。要以评议活动为契机,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树立依法、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新形象。

最后,熊局长要求全省各级粮食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做到组织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和责任落实“四到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项任务,促进粮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本刊)

 

2007年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略)

二、基本原则(略)

三、评议对象

(一)设区市粮食局(含直属事业单位、粮食购销企业);

(二)县(市、区)粮食局;

 (三)县(市、区)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粮食购销企业。

省粮食局接受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纠风办的工作考核。

四、评议内容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评议内容

按照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管理部门”活动,切实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大力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的要求,通过“十查十看”,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执法、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保持清正廉洁等开展民主评议。具体评议内容为:

 1、查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情况,看是否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成立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民主评议工作;

2、查转变职能、服务基层和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看是否按照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转变粮食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履行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职能,是否认真解决职工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查依法行政的情况,看是否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支持、引导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经营;在实施粮食行政许可中是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中是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是否开通投诉监督电话、设置投诉信箱,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查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看是否督促各类收购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5、查服务“三农”的情况,看是否结合粮食系统实际,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是否以“四帮”为重点,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

6、查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情况,看是否有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7、查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看是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做到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项目、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纪律向社会公开;

8、查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看是否坚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9、查廉洁从政情况,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

10、查开展评议的情况,看是否认真组织所属单位的评议工作,是否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努力解决本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

(二)粮食购销企业评议内容

 按照塑造粮食行业诚信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文明和谐新形象的要求,通过“十查十看”,围绕行风建设、落实政策、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队伍建设等开展民主评议。具体评议内容为:

1、查落开展行风建设的情况,看是否把行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2、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情况,看在粮食收购中是否坚持敞开收购、依质论价、不克扣农民、不代扣代缴、不拒收艰收、不打白条;

3、查诚信经营情况,看在粮食销售中是否坚持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原则,做到不缺斤短两、不掺杂使假,特别是对军粮等政策性粮食做到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4、查便民服务措施,看粮食收购中是否为售粮农民提供便民优质服务;

5、查储备粮、委托收购粮等政策性粮食的出库情况,看是否在粮食出库工作中认真履行合同,按照上级要求办事;是否存在刁难客户或变相牟利的问题;

6、查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看是否存在官商作风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7、查基层企业的“四帮”措施,看落实的效果;

8、查接受监督的情况,看是否开通投诉监督电话、设置投诉信箱,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9、查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看是否坚持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0、查评建整改情况,看是否坚持纠、评、建相结合,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自查整改,努力解决本企业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企业服务质量。

五、组织实施

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省粮食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局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省局负责组织对各设区市粮食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指导。设区市粮食局除组织好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外,还要负责组织对所辖各县(市、区)粮食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指导。县(市、区)粮食局除组织好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外,还要负责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购销企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指导。

成立省粮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略)。各市、县(区)粮食局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参照省局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与上级粮食局和当地行评办的沟通工作。

六、步骤方法

全省粮食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一)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7月)。

1、贯彻落实省行评动员会精神。省粮食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精神,研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

2、成立领导机构。省粮食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市、县(区)粮食局参照省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联络方便。

 3、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各级粮食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有关政风行风评议方面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制定实施方案。省粮食局结合系统实际,认真制定全省粮食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于620前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纠风办批准后实施。各市、县(区)粮食局根据省局的实施方案和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政府纠风办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并报上一级粮食局行评办及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政府纠风办备案。

5、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行评工作。省粮食局召开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精神,部署全省粮食系统的行评工作。各市、县(区)粮食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行评工作进行部署。

6、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粮食网站、电子屏幕、报纸杂志、横幅标语、情况简报等形式,举办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主题的演讲、征文、知识问答等活动,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使大家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来。

7、征集意见和建议。省市县三级粮食局要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箱、电子信箱,在省粮食局政府网站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省局举报电话为:0791-6225907,举报电子信箱为:hfpy@jxgrain.gov.cn

8、选聘评议员。省市县三级粮食局分别从纪检组(纪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聘请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评议员。

(二)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8月)。

各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要解决什么问题。

1、征求意见和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省市县三级粮食局分别组织评议员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以及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广泛征求对各市、县(区)粮食局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省市县三级粮食局分别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省级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省粮食局会同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共同商定。市县级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市县两级粮食局会同本级统计局共同商定。

2、进行自查。各参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群众,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纪委、宣传、媒体等部门和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等参与“会诊”,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和有关部门等多种形式,内外结合,把系统内部、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起来进行自查,查找本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自评。各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对自查出来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剖析,找原因、查危害。

4、进行自纠。各参评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坚持边查边纠边改,纠建并举,进一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和强化内部管理。

5、抓好汇报。各参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自纠后,要及时写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初步整改措施等,并填写有关情况统计表,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省市县三级粮食局行评办,由省市县三级粮食局行评办分别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三)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8-9月)。

1、反馈意见。省市县三级粮食局分别组成评议组,在深入调查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向市县两级粮食局及县级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购销企业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进行反馈意见。在评议组反馈意见时,各参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2、抓好整改。反馈意见结束后,各参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和目标,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

3、报告情况。各参评单位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有关情况统计表,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省市县三级粮食局行评办,由省市县三级粮食局行评办分别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4、各参评单位要对前面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逐级上报省粮食局行评办汇总。

(四)第四阶段: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9月)。

1、检查评议。根据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检查评议方案,省市县三级粮食局分别组织评议组,对市县两级粮食局和县级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购销企业的自查自评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检查组组长签字后分别报省市县三级粮食局行评办。各参评单位要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议工作。

2、集中统分。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统分方法,省市县三级粮食局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①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②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

(五)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底)。

 1、省市县三级粮食局分别将评议结果报同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省、市、县三级政府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

2、各市、县(区)粮食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逐级上报省粮食局行评办汇总。

3、省粮食局召开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总结评议工作情况,通报评议结果,部署建立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工作。

4、省、市、县政府分别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前三位的设区市粮食局由省政府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在民主评议中排名第一位的设区市粮食局干部职工由省政府予以奖励。省政府对49个省直主管部门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考核排名在前20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并授奖牌;对考核排名在前10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这一主题和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粮食局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并参照省粮食局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抽调力量,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省局行评办要制定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安排,加强对各市、县(区)粮食局行评办的指导。

(三)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要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和粮食购销企业,紧紧抓住那些被社会所关注、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投诉较多的或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单位以及重要工作环节,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定期检查分析制度,上级行评办负责对下级行评办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工作中不认真,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要严格评议工作纪律。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评议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评议员资格,情节严重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涉及范围广,各级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积极、认真、务实”精神贯穿于全省粮食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

(六)要编好简报,加强交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期间,省、市、县三级粮食局要建立简报制度,将本地区、本单位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及时向上一级粮食局以及当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反映。(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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