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稻谷购销政策
2008年2月4日下午,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吉林省粮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稻谷购销政策。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林毅副主任主持发布会,吉林省粮食局祝业辉局长就启动《吉林省200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稻谷购销政策做了新闻发布。20家新闻媒体到会采访。
吉林省粮食局祝业辉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介绍: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有力推动下,2007年我省粮食生产虽然遭受旱灾,但仍然取得了较好收成,总产达到500亿斤以上,特别是稻谷丰收。据统计,全省稻谷产量115.6亿斤,比去年增产17亿斤,增幅为17.24%。商品量在80亿斤左右。
受全国稻谷丰收,市场供大于求的影响,自新粮上市以来,稻谷市场交易清淡,收购进度较慢,收购价格持续低迷,普通稻谷收购价格(国标三等以上)由上市初期每市斤0.83-0.85元,下降到目前的0.77-0.80元,个别偏远地区已经跌到0.75元以下。截止2008年2月3日,全省累计收购稻谷20.6亿斤,占稻谷商品量的25%。目前农民手中还有60多亿斤稻谷待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妥善解决我省稻谷“卖粮难”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两项措施:
一是启动《吉林省200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经省政府批准,从2008年2月15日至3月31日,执行《吉林省200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由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委托省内稻谷产区的120个粮库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最低收购价为2007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的标准品稻谷每市斤0.75元,相邻等级差价每市斤0.02元。
二是对关内销区省(区、市)企业到我省采购稻谷给予运费补贴。经国家同意,对关内销区省级粮食、财政部门委托的企业到我省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采购稻谷,运回关内充实地方储备或在本省(区、市)销售的,发生的省间铁路运输、铁水联运、公水联运或公路运输运费,中央财政凭有效凭证给予补贴。中储粮总公司调入关内用于轮换的,中粮集团、华粮公司调入关内的,运费补贴比照执行。具体补贴期限,补贴标准和操作办法按国家有关部委文件执行。
启动我省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对关内销区省(区、市)企业到我省采购稻谷给予运费补贴这两项举措,既有效解决我省稻农“卖粮难”问题,也为关内销区企业到我省采购稻谷带来了大好商机。我们诚挚欢迎关内销区企业广大朋友到我省采购稻谷,我们将尽全力提供服务。
目前,省粮食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已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并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保证这两项措施贯彻落实,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来源:国家粮食局 时间:2008-2-5 16:20:00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