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加大资源整合、资产重组的力度,省粮食局部署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改政策,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粮食部门牵头抓落实”的分工协作、合力攻坚的改革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企业改革工作。在改革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备案等相关程序,认真履行相关手续,规范运作,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已开展租赁经营的企业,要搞好复查,充实完善相关手续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二是坚持以资源整合、资产重组作为改革工作重点和切入点,培育、壮大粮食企业集团。在全面完成骨干企业公司制改造和非骨干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加大企业资源、资产的战略性重组工作力度,坚持“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引导和促进具有较强实力的骨干企业与骨干企业、骨干企业与非骨干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与大型农业产业化企业或企业集团联合重组,不断增强国有经济在粮食流通中的控制力、带动力。三是要把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与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和增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搞好粮食流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战略规划”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强化本地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为粮食顺畅流通提供有力的保障。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原则上不搞产权整体转让。对地处边远、资产闲置、粮食流通作用不大的,进行资产置换改变设施功能和变更企业隶属关系的,要逐级上报省粮食局审批。对未经省粮食局批准,擅自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出售、整体置换、产权转让、变更企业隶属关系的,必须进行纠正,并追查企业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来源:黑龙江粮网 时间:2008-6-7 16:41:00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