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局提醒农民 别低于国家收购价卖粮
为了进一步明确秋粮收购中国家在吉林省的收购质量和价格以及收购数量,吉林省粮食局近日就国家对我省下达临时储存玉米、稻谷和中央储备大豆收购计划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新粮质量要达国标三等以上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部门联合给中储粮管理总公司下达的粮食托市收购计划中,对我省下达第一批收购大豆、玉米、稻谷计划数量分别为4.2亿斤、36亿斤和24亿斤。对于收购质量,2008年生产的新稻谷,达到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整精米率55%以上;2008年生产的新玉米,符合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生霉粒不超过2%;2008年生产的新大豆,达到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
高水分稻谷只扣量不扣价
稻谷的收购价格有三等,指定库点稻谷库内收购价格为国标三等(水分14.5%)0.93元/市斤,二等0.95元/市斤,一等0.97元/市斤,相邻等级差0.02元/市斤,实行挂牌收购。对高水分稻谷实行只扣量、不扣价政策。即以标准品稻谷为基准(水分14.5%),水分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75%。对杂质高于标准的,以标准品为基准(杂质1%),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75%,扣价0.75%。
指定库点玉米库内收购价格为国标二等(水分14%)0.75元/市斤,相邻等级差0.02元/市斤,实行挂牌收购。对实际水分、杂质高于标准规定指标的,只扣量、不再扣价,即以标准中规定的水分(14.0%)、杂质(1%)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75%。
指定库点大豆库内收购价格为国标三等(水分13%)1.85元/市斤,二等1.87元/市斤,一等1.89元/市斤,相邻等级差0.02元/市斤,实行挂牌收购。
指定的粮库正在挂牌收购
此次秋粮收购的主体是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直属库和具有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有一定规模和库容量、仓房条件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的国有粮食企业。第一批全省共安排大豆收购库点16个,稻谷收购库点96个,玉米收购库点152个。
目前,中储粮吉林分公司指定的粮库正在挂牌收购。省粮食局提醒农民们,手中的余粮不要低于国家已出台的价格出售,国家根据收购进度情况,还将陆续下达收购计划。
来源: 时间:2008-11-27 17:22:00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