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向中储粮总公司及有关省发改委、粮食局、财政厅、农发行分行发出《关于增加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计划的通知》(国粮调〔2008〕255号),增加粮食主产区临时存储粮食收购计划1250万吨。其中,增加南方六省临时存储稻谷计划300万吨,安排我省60万吨。收购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底。相关收购政策与第一批收购计划相同。要求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合理确定收购库点及其收购数量。收购计划安排要向重点产区倾斜。国家四部门的《通知》还明确,根据各地收购进度和市场情况,将研究下达后续批次的收购计划。
到目前为止,国家已安排在我省收购临时存储稻谷16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