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20日,由自治区粮食局副局长王少英带队,监督检查处、产业办及粮食行业协会、质检中心组成专项检查组,在市、县(区)粮食局积极配合下,对全区放心粮油店、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军粮定点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料质量、质量档案建立、经营台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及粮食的出证、出票、索证、索票制度等内容。对全区43家应急成品粮(油)定点承储和军粮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66家日生产能力20吨以上大米(面粉)的加工企业和70家放心粮油店进行了重点抽查,抽查比例达到了30%以上。同时按程序规范采集米、面、油样品96份,进行添加剂和卫生指标的检测。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记载现场检查记录、抽样取证记录、委托检验书、专项检查情况表等各种法律文书和检查记录共350余份,当场提出企业整改20余起,做到了逢查必有记录,依法检查,依法处置,促进企业提高守法经营和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总的看来,目前我区成品储备粮油和“放心粮店”产品质量基本良好,粮食市场货源充足、价格稳中有降。目前全区粮食市场货源充足、质量基本良好。
此次检查的亮点:一是突破了粮食部门从对原粮的监管到成品粮油的监管;二是从以往单纯资质监管扩大为质资查验与产品质量检验的监管;三是拓宽了粮食部门执法领域,为各级粮食部门加强成品粮市场监管奠定了基础。
但检查中仍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应急成品储备定点承储企业的成品粮(油)轮换频繁,垛卡及保管帐填写不及时、不规范;存储数量架空、质量检验报告不全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加工企业原粮库简陋,仓储设施不全,露天堆放;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流于形式,控制不严,粮食质量档案记录不全。部分放心粮油店经营本地小作坊生产的散装油及杂粮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没有“QS”标志,经营品牌多,索取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与经营批次不符,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个别军供放心粮油店存在经营没有“QS”标志品牌的大米,销售的军供面粉为非军粮定点加工企业生产。检查组对此一一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场或限期改正。
此次检查是自治区粮食局在全国食品安全事故呈高发态势背景下进行的,是粮食系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把贯彻落实科学发观引向深入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