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行业动态 >> 部委动态 >> 正文

国家大幅度提高200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考虑到去年以来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多,为保护农民利益,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合理水平,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国家决定2009年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大幅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09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6.9%、16.5%、15.9%。此前国家已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老乡窝网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 常见问题 | 使用帮助 |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2005 江西省粮食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5号 邮编:330046
电话:0791-6226107 传真:0791-6226091
E-Mail:jxlsj@jxinet.gov.cn
ICP备案:赣ICP备05007616号
技术支持: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