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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粮通讯》2009年第10期

国家继续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

  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发展油料生产的积极性,527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总公司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决定继续在主产区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

  此次油菜籽托市收购执行区域为江西、湖北、四川等17个油菜产区,按照每市斤1.85元的价格对今年的油菜籽进行托市收购。其中,冬播油菜产区托市收购期限为200961日至9月底;春播油菜产区托市收购期限为200991日至12月底。

  油菜籽托市收购执行主体为中储粮总公司,安排其直属企业或委托有一定资质的国有或民营粮油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托市收购价挂牌收购。具体名单由各省分公司协商地方粮食部门和农发行提出。

  文件要求,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指定地方储备粮企业入市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加工成菜籽油充实地方储备。

  为调动加工企业入市收购积极性,国家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并加工成菜籽油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中央财政给予委托企业每市斤0.10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受国家委托的地方油脂企业原则上每省3-5家,具体名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审核确定。

  文件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加强对油菜籽托市收购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购数量、质量情况进行监管,加强市场监测,掌握价格变化情况,确保油菜籽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省局办公室 熊国锋)

 

 

吴新雄省长听取粮食清仓查库

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指示

  527日,吴新雄省长听取省粮食局关于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汇报,吴省长强调:国家对粮食问题高度重视,我们要按照国家的要求,严格管理,落实制度,防范出现违规问题,努力把我省的粮食管理好、经营好,各项工作措施要落到实处,确保江西作为粮食主产区的地位不动摇,确保江西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不动摇。(省局监检处 王崇高)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精神,省局草拟了“三定”方案,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赣府厅发〔200934号)。

    此次印发的省粮食局“三定”方案,对省局职责进行了部分调整。一是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增加了“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内容。调整以后省局主要职责:

    (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框架内制定全省粮食(含食油,下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

    (二)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粮食流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宏观调控,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

    (四)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指导,制定行业技术规范,指导全省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教育培训,拟订粮油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省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七)制定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省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负责对省粮食局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及事权管理。

    (十)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内设6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调控处、监督检查处、财务审计处、行业指导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直属机关党委和纪检组(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省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46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本刊)

  

  各地积极组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

    今年523日至31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周。我省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局部署,扎实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宣传工作扎实有效、深入人心。

    景德镇市粮食局围绕今年“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主题,营造推动全市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他们印制宣传资料3000份,在全市城市各公共场所、农村各乡村组户进行张贴。宣传资料以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临时收储粮政策,国家粮食储备制度、质量和卫生制度、库存检查制度、应急制度等为主要内容,旨在扩大社会各界对新时期粮食工作政策的知情权。市局承诺把实施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期限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对粮食部门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丰城市和贵溪市粮食局制定宣传方案,成立相关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拨付宣传活动经费,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座谈和交流,针对五年来贯彻落实《条例》的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进行交流总结,并对促进《粮食法》的立法工作提出建议和见解。安福县粮食局召开全县粮食经营企业、粮食加工厂负责人和个体粮食经营户业主会议,采取专业人员讲解、问答互动等方式对《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江西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进行学习宣传,促进全县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行政执法规定的理解。龙南县粮食局召开粮食经营代表户座谈会,征求对县粮食局在依法管粮,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政府《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和省粮食局《在全省实行粮食收购许可的管理制度》等资料编印成《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手册》200份,分送给全县粮食收购企业和粮食经营户,派出专人专车将宣传资料发送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粮管所及各粮油市场的商业网点,扩大了宣传面。龙南县粮食局突出“四个一”做好宣传工作,即突出宣传主题、组织一次座谈学习、办好一期宣传专栏、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印制“粮食政策、粮食执法、粮食收购价格、粮食应急”等内容的宣传提纲800份,组织人员、车辆深入重点产粮乡镇、挂点村、粮食经营主体相对集中场所,开展集中宣传,解答群众疑虑,扩大社会影响力。(本刊)

  

永新国有粮企前5月经营量大增

    截止5月底,永新国有粮企购销经营量逾7千万斤,达到7008万斤,月经营量突破1400万斤,比上年同期的3318万斤多经营3690万斤,同比增长111.2%。其中收购1394万斤,与上年同期的1216万斤相比增加178万斤,同比增长14.6%;销售5614万斤,与上年同期的2102万斤相比增加3512万斤,同比增长167%

    该县国有粮企紧紧围绕“三保一弘扬”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购销措施,建立激励机制,注重有效经营。一是抓住春节农民售粮欲望增强的有利时机,主动入市,充实库存,加大购销力度,积极开展收购;二是加强市场监测,关注市场动态,做好预警分析;三是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加快销售进度和周转频率,努力规避经营风险;四是及早安排人员参加主销区竞拍活动,拓展经营空间。(永新县粮食局 李俭)

  

  

赣南粮油批发市场成功举办

网上粮食电子竞价交易

    526日,受会昌县粮食局与赣州国家粮食储备库委托,赣州赣南粮油批发市场粮油电子交易中心利用电子交易平台举办了粮食电子竞价采购、销售交易会。此次粮食电子竞价交易会吸引了外地和本地10多家商户前来参与竞拍,电子竞价标的为稻谷1566吨,其中赣州国家粮食储备库采购中晚稻1000吨,电子竞价采购1000吨,竞价采购成功率100%;会昌县粮食局销售早稻566吨,电子竞价销售471吨,竞价销售成功率83%。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开展粮油交易活动,真正实现了粮油交易的公开透明,同时节约了成本和费用,加快了粮油周转,提高了工作效率。此次粮油电子交易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全区粮食部门之间的工作和业务联系,为推动粮油电子商务活动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赣州市粮食局 刘历民)

  

赣州市粮食局建立机关

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加强局机关效能建设,赣州市粮食局建立了机关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度,明确了特邀监督员的选聘范围、权利及义务。监督员从县级粮食局领导、直属企业职工、熟悉粮食工作的区人大代表、服务对象中选聘,有知晓并参与市粮食局机关效能重大活动、对局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得到相应答复等权利,也有宣传、参与粮食部门机关效能建设,收集、反映周围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意见建议等义务。(赣州市粮食局 苏远新 张洪敏)

  

  

上高县粮食局开展“两争两提”活动

    上高县粮食局以“两争两提”为载体,构建机关与基层单位上下联动、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素质,促进粮食经济科学发展。

    一是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争当服务标兵,提升机关效能”活动。1、建立健全活动联系点制度。局机关党员领导定期到联系点上督促指导,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坚持每个月到联系点指导工作1次以上。2、机关党员与基层党组织结对互动。机关党员帮助基层组织提高党组织建设水平,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党内生活制度。3、领题调研指导实践。每位局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带领有关股室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有针对性地调研,指导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4、建立健全党内救助制度。组织党员与困难党员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每年至少上门走访1次,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建立机关党员一线工作机制。机关党员夏、秋粮收购期间要与基层同志同住同劳动;年终股室评优要与基层单位效益挂钩;解决难题落实具体工作能力要强。

    二是在企业党员中开展“争当经营标兵,提高经济效益”活动。1、争当购销能手。各基层单位,按1-2名党员为一组与当地村级党组织结对,相对应的村为定点服务村,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做到每个自然村必到,70%以上农户的家门必进。产前向农户推荐市场上适销对路的粮食品种,签订粮食收购订单等;产中提供技术咨询,做好粮情调查等;产后做好收购服务,收购期间,组织党员服务小分队上门收购、党员挂牌上岗,为售粮农民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2、争当储粮能手。开展“党员安全储粮示范仓”活动。各基层粮食购销企业都要设立“局党委成员+企业支委成员”、“经理(所长、主任)+党员”示范仓。在推行科学保粮、严格储粮制度、腾仓并容、改善储粮条件、巩固“一符四无”上成为本单位的优质示范,从而推动我县粮食储存上水平。

  (上高县粮食局 朱志仕)

  

  

丰城市粮食局细化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打造粮食行政执法公正、合法、和谐的公众形象,提高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丰城市粮食局以省、市粮食局发布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为依据,在对市法制办下发的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粮食流通管理实际情况,分别对粮食行政处罚15个项目裁量执行标准重新进行了审核,按照适用执法依据更新,执行标准更细,操作性更强的原则。对其中涉及粮食经营者未按时支付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帐等8个项目进一步细化,使全部行政处罚项目做到了执行标准指标量化,具体实施起来规范化、人性化。

    (丰城市粮食局 丁水泉 李斌)

  

  

吉安县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

    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科学理论,是结合我国国情,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国家对粮食发展目标主要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激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增加粮食产量,平抑粮食市场,调优粮食品种满足消费者需求。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科学安排,兼顾生产、经营、消费各环节利益,统筹产区和销区关系,确保粮食发展必须全面协调可持续。

    吉安县是国家商品粮生产大县,近几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通过争资、引资、财政支付加大农业生产投入,除中央粮食直补资金外,对水利、灌溉、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大范围的治理、维修,每年投入均在亿元以上,为稳定粮食生产奠定了基础。粮食年播种面积稳定在110万亩以上,年产量在8亿斤以上,商品粮达3亿斤以上。但由于粮食耕种是以户为单位,分散性、粗放性生产现状还未改变,农民注重当前利益多,考虑长远发展少,粮食科技投入很少,科技含量不高;粮食经营未形成产业链,生产、经营联系紧密度不强,生产者对市场敏感度不高,凭经验种粮占主导,优质、畅销品种不多,品种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粮食经营龙头企业不多,且规模小,对粮食生产、经营引导作用不大;粮食加工产品仍处在初级水平,高端产品没有,品牌效益较弱,粮食附加值流失较多,粮食经营买原粮卖原粮的主要格局未改变。这些矛盾不解决,势必制约该县粮食经济发展。故加快土地合法流转,建立优质稻、绿色稻、专用稻生产基地,延长粮食产品产业链,增加粮食附加值,提升粮食品牌效应,引进大型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以促进全县粮食生产、经营走产业化道路已迫在眉睫。

    一是组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建立专用粮食生产基地。近两年,该县充分发挥乡镇国有粮管所、农技站的作用,在9个粮食主产乡镇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组建了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今年力争在全县19个乡镇全部组建完。由于刚起步,合作社成员不多,且资金投入以粮食局为主,规模不大,下步力争向上争资,扩大规模。县里尽快出台耕地流转办法,通过合作社平台,加快土地流转,采取租赁或股份等形式,逐步集中到种粮大户,以便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专用水稻生产基地,实行统一引进品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配送、使用农资农药,加大种粮科技投入,按市场需求,以基地为单位生产专用水稻和绿色优质水稻,实现粮食生产规模化、科学化、标准化,确保水稻品质,提高水稻价值,帮助农民增收,丰富粮食资源。

    二是引进大型国家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该县有33家粮食加工厂,但大部分规模小,产品处于初级阶段,无知名品牌,销售市场以低端消费群为主,产值不高,附加值不大。为了改变这一格局,县粮食局正在积极与我省最大的国家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江西省粮油集团洽谈,兴建加工物流企业。集团已实地考察两次,并与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洽谈,拟投资兴建年产大米25万吨,加工稻谷40万吨的粮食加工物流中心,总投资突破3亿元。加工物流中心集仓储、大米加工,米糠油精炼,副产品提取淀粉,谷壳发电,谷渣加工板材于一身环保生产工艺,延长产业链,提高粮食附加值。主要产品大米实行等级分类,高中低档次整体开发,“金佳”品牌已获国优、省优品牌,按照市场需求,利用集团广大销售网络,引进优质、专用水稻品种,指导农民种植,实行订单收购,为农民实现一条龙服务。

    三是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网点、仓容优势,形成粮食生产、经营产业化。充分发挥各乡镇粮管所收购网点、仓容优势,就地组织粮食收购、储存。既方便农民就近售粮,减少运输成本,又可为江西粮食集团吉安县加工物流中心掌握粮源,还可充分利用好现有仓容,发挥专业保管人才作用,确保粮食的储存、保管安全,减少江西粮食集团仓储投资,增加科技含量高的生产工艺投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充当纽带作用,一手牵着农民,一手牵着龙头企业,使我县粮食形成产、收、存、加、销一条龙,达到从田间到餐桌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生产基地、粮食合作社、基层国有粮食企业、加工物流中心(龙头企业)互动,多赢。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走粮食生产、经营产业化道路,全县粮食经济一定会实现良性循环,粮食产品的竞争力会极大提高,真正开创政府增税、企业增效、农民和企业职工增收的良好局面,为县城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吉安县粮食局 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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