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09]2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发行、中储粮江西分公司:
为切实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是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在收购期间,要组成工作组深入收购第一线,及时了解和掌握收购情况,及时解决收购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收购工作平稳有序、有条不紊开展。各级粮食、工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无证收购、坑农害农、妨碍粮食流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二、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已下发了《200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了做好中晚稻收购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宣传,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预案顺利实施。中储粮江西分公司要抓紧会同省粮食局和省农发行,站在最大限度方便农民卖粮的角度,充分兼顾粮食安全储存的因素,一次性科学合理地设立收储库点,并及时公布于众。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测,及时了解掌握粮食市场价格的动态,当中晚稻新粮上市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立即按照规定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对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所需的贷款,农业发展银行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和收购费用标准做好准备,确保委托收购企业及时向农民支付售粮款,确保不向农民“打白条”,真正保护好农民的利益,保护好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切实解决好仓容问题。当前,各地国有粮食企业库存处于较高水平,仓容紧张,粮食储存面临较大压力,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妥善解决好中晚稻收购仓容问题。今年中央和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一定的仓库维修资金,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按实际需要配套一定的资金,尽快开展仓库维修工作。缺仓严重的地方,可组织搭建简易仓棚,防止出现因仓容不足而导致的农民“卖粮难”问题。搭建简易仓棚新增的费用,纳入政策性收购粮食的成本。同时,还要抓紧做好现有库存的腾仓并容工作,对同一库(所)内现有库存中性质、品种相同的粮食予以合并,提高仓容使用效率。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大产销衔接力度,主动联系销区粮食经营企业和储备粮承储企业,做好企业新收自营粮食销售工作,通过代购代销、边收边调等有效形式,缓解粮食收购仓容压力。
四、积极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国有粮食企业是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必须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带头入市,严格按国家政策积极收购农民余粮。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努力形成收购主体的多元化。同时,各地还应抓住中晚稻新粮上市、粮源充裕的有利时机,抓紧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努力增强地方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