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办展〔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第5号令发布了《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现予以转发,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5号令 2、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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