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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出台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意见

        为充分发挥安徽粮食资源优势,推进粮油加工转化和粮食产业发展,近日,安徽省政府出台《关于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的意见》(皖政办[2011]57号),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重点培育30家以上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年产值超100亿元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超50亿元的8家,超20亿元的10家,超10亿元的20家;重点打造30个现代化、多功能大型粮食产业园区;实现全省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使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成为全省粮食经济主要增长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省政府提出落实六项推进措施。一是做强龙头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聚。三是调整产品结构,发展精深加工。四是开展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五是加强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后劲。六是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竞争能力。

  省政府强调,强化政策扶持。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四是提供土地优惠政策。五是扶持粮食产业项目。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积极推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粮食产业化工作的责任,科学规划,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粮食产业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农业部门要加强原料基地建设,加快品种结构调整。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把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列入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引导和服务。科技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科技项目的支持。税务、金融、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电力、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强有力的协作机制,确保粮食产业化跨越工程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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