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局:
2012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做好“两节”期间的粮食购销和市场调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等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1〕1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2011年,全省大力推进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粮食生产取得全面丰收,总产达410.6亿斤,跨上了一个新的历史高度,为全省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省各地及相关
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把稳定物价总水平作为宏观调控首要任务的部署和要求,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全省粮食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受成本推动、通胀预期等因素影响,粮油价格上涨预期仍较强,特别是两节临近,粮油消费进入旺季,粮油保供稳价的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各地要按“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认真分析当前粮油市场形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测,抓紧研究制订保障“两节”粮油供应的具体方案,完善相关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两节”期间本地粮油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保证“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市场需求旺盛等情况,加强货源组织调度,确保粮油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持粮油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要督促有关企业保证正常加工生产,及时投放适销对路的粮油商品,增加花色品种,充分满足市场需求。要重点关注大中专学生、低收入困难群众和厂矿企业的粮油供应情况,积极做好受灾、缺粮地区的口粮供应。要认真做好“两节”期间粮油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加强质量检验,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可靠。
三、加强市场监测适时投放储备
各地粮食、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粮油市场和价格的监测工作,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及时掌握主要粮油商品生产加工、库存、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等情况。各地要根据本地市场情况和调控需要,必要时适时投放地方粮油储备,确保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如发现市场供应及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要迅速研究采取应对措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建立和完善成品粮油储备做好应急准备
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住今年粮食增产、市场粮源较多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地方储备特别是成品粮油储备。设区市和部分人口多的县(市)级城市要抓紧建立必要的成品粮油应急储备,原则上要达到确保当地15天的市场供应量。要继续探索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与加工企业、商业经营企业周转库存相结合工作机制,实施动态储备,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粮油应急供应方案,确保能够随时投放市场,发挥应急保障作用。要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定期检查,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调得动,用得上。各地要有针对性地制订粮油应急供应预案,充分做好应对粮价波动、极端气候变化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提高应变能力。要对本地区应急加工和投放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健全应急粮油加工和供应网点体系,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应急保障资金、应急保供载体,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应急需要。
五、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继续做好粮食收购工作是2012年市场保供稳价的重要基础,各地要认真落实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一步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主渠道作用,争取多掌握粮源,为宏观调控打好物质基础。要严格执行粮食质价政策,坚持依质论价,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各地粮食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主动加强与农发行的沟通协调,落实好收购资金,满足收购需要,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六、加强市场监管正确引导舆论
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粮油市场监督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国家实施的各项调控措施和粮油收购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价格、粮食主管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发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粮油市场流通秩序。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正面宣传,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稳定粮油市场价格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做好当前粮油购销和市场供应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要把保证“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把粮油保供稳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粮食局 江西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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