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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

针对我省新早稻上市后收购价格在最低收购价附近波动并有所回落的情况,为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国家有关部门决定在我省启动早稻最低收购价预案,起止时间为81日至930日。此次执行早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90元,质量标准以2009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新的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为方便农民售粮,全省已确定497个库点为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收储库点,具体承担早稻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各委托收储库点可根据需要设立延伸收购点。

(省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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