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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军供大米执行国家新颁大米标准

    根据国家粮食局、财政部、总后勤部等部门通知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我省军供大米质量等级按新的大米国家标准(GB1354—2009)中的一级大米质量标准执行。新国标中的一级大米与原军供特等大米的质量标准相比,在加工精度、碎米率、杂质最大限量等方面的要求都有较大提高。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近日,省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粮食部门加强军粮采购、储存、调运、加工、供应各环节的组织领导,做好供应衔接,严格质量检验,确保新标准落实到位。各军粮供应站(点)要及时更换军供大米实物标样,按照《江西省军粮供应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军粮形成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包括原粮采购及成品粮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严格成品粮进、出库质量管理,并落实好“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凡未经检验或检验不达标的大米,一律不得供应给部队。各地粮食局要和部队后勤部门加强军粮质量联检,确保军粮等级达标、质量合格、营养安全。


                                (省军粮中心 杨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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