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乐平市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市纪委、国资委、审计局、总工会就粮食企业改革工作中如何执行国家政策、了解政策、宣传政策方面作了宣传,市人大副主任、总工会主席黄传寿同志要求国有粮食企业在企业改制工作中,要搞好一个安置方案,开好一个职工(代表)大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操作期间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政府副市长朱菁华同志要求市粮食局在企业职工安置工作时:一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坚定改制的信心;二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改制的任务和目的;三要积极稳妥,将改制工作落到实处。
乐平市国有粮食企业需要安置职工1235名,包括全民固定工470名(含国家干部身份)、全民制工人682人、大集体工人11人、土地工10人、职工遗属62人。该市粮食系统在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时将坚持实施统一方案、债权统一处置、补偿统一标准的原则,依法终止职工与企业原有的劳动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规范操作,及时解决好企业改制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保证企业改制工作顺利推进;坚持宣传发动与维护稳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职工正确对待改革,热心支持改革,以稳定的环境推进改革,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乐平市粮食局 骆良、邹丽萍)